扬州正式入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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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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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三部委公布了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名单,扬州市正式入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据悉,扬州市发展循环经济起步早。2006年,该市相继出台了全市循环经济建设规划(2006-2020)以及加强节能工作与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此后又发布“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建设循环城市。2007年,又设立了每年1000万元的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市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和生态中心考核奖励办法;推进九大生态中心建设,要求在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不少于10平方公里的生态中心。
扬州市循环经济在圆满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基础上,顺利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新能源示范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等一系列国家级殊荣,并形成“沿江重化工业循环化绿色化发展模式”、“基地+体系的再生资源资源化发展模式”、“基地+应用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等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扬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