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城东镇:“四动”改善水环境 建设美丽新农村

来源: 时间:2016-05-03 点击数:

    兴化是著名的“鱼米之乡”,水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切实抓好水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城东镇着力做好“四动”文章。
    一是宣传发动。该镇结合夏秋秸秆“双禁”工作,利用会议、广播、标语、政府网站、有线电视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环境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是行政推动。实行镇村两级联动,将水环境整治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各级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纳入全镇五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在具体操作上,外河由镇向社会发包,内河由村向本村村民发包,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方法,落实承包单位和人员,做到人员、责任、经费、考核“四落实”。
    三是投入驱动。加大水环境整治投入力度,在市财政原有的以奖代补的基础上,镇村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水环境整治硬件落实到位。坚持集中整治,在建好污水厂的基础上,逐步将污水管网由集镇和园区向农村延伸,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身条件和河道实际情况,开展河道清淤、疏浚,确保水系流畅。在沿河地段增设垃圾筒,存放村民的生活垃圾、污物。同时规划建设沿河生态景观带和沿路景观带,充分展示独具特色的水乡风情,重点打造生态绿化景观带,建设特色精品城镇和美丽乡村,塑造多元的水系景观,拓展水文化内涵,实现水系合理利用,营造具有水系特色的生态之水、景观之水、文化之水,提升镇村整体形象。
    四是严管促动。进一步建立完善水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使水环境整治制度化、经常化、长效化。坚持源头管理,严控脱水蔬菜企业的下脚料入河,严禁秸秆抛入水中,严禁生活垃圾入河,对屡教不改,经常对河道造成污染者,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坚持严格考核,加大对各村水环境整治的考核力度,做到日巡查、月督查、季考核、年底总考。对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利用工作简报、政府微信等方式及时予以曝光,限期整改。对成绩优异的,予以奖励。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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