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来源: 时间:2016-05-06 点击数:

  近日,泰州市姜堰区制订出台了推进农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奖补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力度,推进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当年新建连片100亩以上新钢架大棚并投入生产的,每亩奖补投资者2500元。当年新建5亩以上连栋智能温室并投入生产的,每亩奖补投资者1万元。当年新增花卉、果树种植连片50亩以上或苗木种植连片2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投资者200元。连片规模化育秧3亩以上的,按每亩500元进行补助。

  单个本区经营主体当年新增土地流转100-300亩,集中连片从事粮食生产,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交易,租期3年以上的,按每亩100元奖励。

  达到“八有”标准的示范家庭农场,每个一次性奖励2万元。当年新创成的国家、省“五好”示范合作社,每个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当年新建经泰州农委验收合格的农机维修中心和市级农机合作社每个奖补2万元。

  本地农产品实行订单生产收购,年订单收购本地农产品首次达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收购主体3万元、5万元、10万元。

  对当年新建的村级为农综合服务中心给予奖补,根据投资建设规模分三年给予基础设施投入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村级为农综合服务中心购置烘干设备每台奖补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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