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五加强”切实维护夏季粮油购销市场秩序
“这台磅秤使用时间太长了,秤体台面有点变形,造成传感器的受力不一致,容易产生称重上的误差,建议立即停止使用”。这是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一家粮食收购企业检查时对负责人孙某某说的。
当前正是夏季粮油购销旺季,为维护夏季粮油购销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宣传、监管、指导、协作、维权入手,依法严厉打击粮油收购中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粮油购销市场秩序。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基层分局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向粮油购销者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经营者在收购粮油过程中,守信用、不压级、不压价、不缺斤、不少两,不坑农、不害农,不做损害农民的利益事。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无证无照、强买强卖、恶意压低价格、欺行霸市以及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坑农害民等粮油收购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强市场主体监管。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以“网络+市场+实地查看”为切入点,对辖区内所有从事粮油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核查粮油市场主体数量,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重点检查在田间地头或游村串巷流动收购个体粮油贩、种子公司、面粉厂等无证无照收购粮油的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对赣榆区沙河粮油批发市场、赣榆区赣马粮食加工市场、粮食部门设立的临时收购网点以及山东江苏两省结合部的粮油交易市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管理粮油收购主体。要求粮油收购单位或个人在收购粮油过程中,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粮油交易,对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突出抽查粮油定单合同备案和兑现情况,看有无单方毁约、不按原定价格、不按原定时间履约现象,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其他合同违法案件。同时,建立健全粮油经营市场主体动态电子台账,促进“网络+市场+实地查看”动态监督管理新机制。
加强行政指导。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积极抓好执法监管的同时,还积极做好行政指导工作,提供便民服务,教育引导已经取得粮油购销主题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业户,落实明码标价,收购粮油不压等级、不压价格,不欺诈农民。引导广大农民在卖粮油过程中,选择证照齐全的、守信、合法、正规、可靠的粮油销售渠道销售粮食。充分利用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赣榆区政府和12345便民服务中心的网络资源,积极为广大农民提供购销信息,及时掌握粮油市场购销动态。利用基层分局市场信息栏等形式,定期公布粮油购销政策,价格信息,让农民知晓粮油价格行情,掌握卖粮、卖油的主动权,促进活跃农村粮油购销市场。
加强部门协作。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加强与粮食、物价、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在粮油购销市场监督管理、案件查处等信息上的互通和共享,通过齐抓共管,整合监管执法合力。加强对较大规模的粮油市场、粮食加工厂、粮油经销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坑农害农行为。
加强维权力度。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依托覆盖全区420个行政村的基层“一会两站”,通过设立便民联络点,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市场维权、田头维权、家门口维权等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维权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粮油购销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价格信息和维权知识。充分发挥基层分局一线监管近距离的优势,对涉及粮油购销的消费者申诉第一时间予以处理,快速化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粮油购销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落实守信承诺制度,严格规范购销行为,细致的处理消费纠纷。
截至6月10日,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粮油收购经营户169户、粮食加工厂192户、粮油门市68家,现场受理投诉7起,解决问题5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现场开展行政指导31次,立案查处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