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三大抓手”促进城乡低收入家庭增收

来源: 时间:2016-06-24 点击数:

    一是以优惠政策为基本导向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增收。落实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特别是鼓励农村劳务合作社吸收公益性岗位人员。今年以来,开发社会公益性岗位323个,其中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比例达30%以上。
    二是发放物价补贴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每年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列入部门财政预算,1-5月共发放城镇登记失业并经认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临时物价补贴4.11万人次335万余元,发放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临时物价补贴1.2万人次98万余元。
    三是多措并举开拓农村劳务合作社新征程。建立农村劳务合作社补助制度,通过发放一次性开办补贴,为社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等手段,让劳务合作社成为全区农村闲置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平台。去年共发放农村劳务合作社一次性开办补贴65万元,为509名农村劳务合作社社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16余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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