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出台激励政策奖扶现代渔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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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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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丰区出台《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意见》,对发展现代渔业、提升农业园区建设层次、休闲观光农业(渔业)等方面进行奖励,引导现代渔业提档升级。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养殖规划,新建渔业钢架大棚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10元/平方米对建设主体予以一次性奖励;内陆地区新建成200亩以上、沿海地区新建城千亩以上连片集中水产规模养殖小区(场),且区内养殖池塘100%是硬质护坡、进排水设施齐全、主要路道硬质化的,一次性分别补助建设主体10万元、20万元。对建成国家、省和盐城市级品牌园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5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省级休闲农业(渔业)与乡村旅游品牌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和省级名牌产品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单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该奖扶政策是按照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奖扶结合的原则,将进一步推动该区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