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7倍

来源: 时间:2016-07-20 点击数:

    地级泰州市组建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富农惠农政策措施,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201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1996年增长4.7倍。今年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437元,同比增长9.3%。

  数说 20年

  见证建市20周年发展

  从收入绝对值来看,1996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73元,2006年突破5000元,2011年突破万元大关,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410元,年均增长9.6%。

  三个阶段

  从收入增幅来看,农村居民收入大致经历三个阶段。

  1996年至2003年:低速增长期。这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仅为4.7%;

  2004年至2011年:高速增长期。这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达13.4%,其中2011年更是达到18.5%的历史最高水平;

  2012年至今:平稳增长期。这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年均增长10.5%。

  20年来,泰州农村居民收入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以经营收入为主体变为以工资收入为主体,收入结构逐渐优化。

  201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9.5%,比1996年提高19.9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占比4.4%,比1996年提高3.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占比12.8%,比1996年提高6.6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比23.3%,比1996年下降29.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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