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业补助资金月底前发放到位

来源: 时间:2016-07-20 点击数:

    今年起,实施多年的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目前,盐城全市各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登记公示、审核汇总等具体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预计补助资金将7月底前通过农户“一折通”存折全部发放到位。

  盐城近期下发了《关于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6年起,我市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通知对补贴发放标准、补贴范围及对象都作了具体明确。其中,市本级(包括盐都区、亭湖区、大丰区、开发区和城南新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为120元/亩,发放依据为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如果改变用途,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享受政策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土地流转的按流转协议约定执行;村组集体土地、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按承包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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