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三措并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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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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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年内基本完成。加强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巩固确权颁证成果。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三是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抵押、担保等权能的实现形式,规范社区股份合作社“三会”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社区股份合作社财务管理、股权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扬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