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坚持给农村孩子多切“财政蛋糕” 提高标准能免则免

来源: 时间:2016-08-09 点击数: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牵动众人心。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盐城市坚持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农村孩子,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多给农村孩子切块“财政蛋糕”是今年财政支出的一大特点。为缩小公共教育资源贫富差距,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积极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机制,运用各种财政手段支持落后地区,补贴弱势群体,特别是加大对贫困农村家庭学生、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及涉农专业学生的政策倾斜,不断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农村施教的软硬件再上新台阶。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盐城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的原则,积极落实措施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记者从市财政获悉,为鼓励学校更多地吸纳农民工子女就学,市财政除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费用外,还将统筹各项资金用于保障学生就读条件的改善和学校办学设施的完善。

  确保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保证教育支出向农村倾斜。在制定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时,优先考虑学校建设布局、学校用地和保证学校的基本建设;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作用,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投入,使全市教育经费连续实现逐年增长。财政性教育经费拨款2014年为107.5亿元,2015年为136.5亿元,同比增长26.9%。今年以来,市财政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目前已安排8000万元落实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安排130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4500万元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

  “2016年起,我市将对家庭经济困难留守儿童进行资助,标准为幼儿园、小学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平均每生每年1250元,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建立资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市财政局教科文处负责人指出,构筑资助体系,保障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是近年来我市一直在努力做的事情,目前已经初见成效。

  提高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记者获悉,今年盐城市财政在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学生中,还将按10%比例界定特殊困难学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1250元进行补助。

  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今年,盐城将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免学费标准,对我市中职学校在校学生按比例确定农村家庭经济困难补助。

  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分10个月按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资助盐城市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在校学生。对就读的学生,盐城市将给予资助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助学金,专项用于资助高中困难家庭学生的学杂费或生活费。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