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创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运行管护机制改革取得成效

来源: 时间:2016-08-19 点击数:

    近年来,江阴市借助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田灌溉,建成了大量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已形成了具有防洪、除涝、灌溉、供水、降渍等多种功能的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全市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但由于产权不明晰、管护责任未落实等原因,一些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用脱节,效益衰减,改革势在必行。2015年7月,江阴市被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确定为省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重点在“明晰工程产权”、“移交工程产权”、“推进工程分类管理”、“建立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等六个方面创新改革。为认真做好改革示范工作,该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市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批复的《江阴市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进度,扎实推进。通过改革,全市15个镇(街道)的各类农田水利设施1865处,明晰所有权的有1822处,占97.7%,另43座泵站由于历史改制未彻底,暂时先行明确使用权。1822处所有权明晰的泵站中,1382座灌溉泵站为村集体所有,170座排涝站为镇政府所有,270座排涝站为村集体所有。在明晰产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全市建立“证+书+账”制度:各镇集中提交书面产权申请,市水利农机局受市政府委托,对明晰产权的农田水利工程核发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市水利农机局与工程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了管护责任书1865份,明确了各方职责、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费用、各方权利等,并向属地水利农机管理服务站备案。改革按照“摸清家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建立机制、落实经费”的实施步骤,达到“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作有效益”的目的,取得了示范成效,近期通过了专项验收。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无锡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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