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引导群众参与 推动乡村和谐共治
乡村环境变美后如何保持?引导村民自治是最好的答案。高淳区把“建管同步、建管并重”的要求贯穿于村庄环境整治全过程,健全完善以道路管护、设施维护、水体保护、绿化养护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从镇到村都配备保洁员与保洁车。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相锲入,通过深入开展“情系故里、共建家园”及“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系列评选等活动,引导农村居民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共建美好家园,不仅从源头上改善了农村面貌,更催生了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经济的兴起,使群众真正得实惠。进一步增进了环保优先的社会共识和生态发展的全民自觉,全区公众生态文明普及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一直位居南京第一、江苏前列。
六合区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治相结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持久动力。发挥民主议事功能,从项目选址立项到规划设计再到工程施工,每一个环节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让村民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马鞍街道在土地整治中推选义务监督员,从规划设计开始,全程监督项目实施,严格管控工程质量,保障规划执行落地。围绕庭院保洁、公共空间管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制定村规民约,定期公示财务账目和重大事项,确保人人心里有本“明白账”。通过设立村民议事点和村务、组务公开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当中来。冶山街道在推进施庄片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中,与群众签订承诺书,引导群众自愿配合并积极参加本生产组的美丽乡村建设,自觉维护村庄整治工作。通过设立专项奖励,开展五好家庭、美丽庭院、生态小院、门前环境卫生示范户等评选表彰活动,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美好家园的建设与管护。
村民的主动参与、主动维护,是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溧水区晶桥镇石山下村通过发动村内有号召力、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组成“石山下顾问团”,有效调处各类邻里纠纷,确保将矛盾化解在村内,促进了村庄的和谐稳定。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订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奖惩制度、村民守则,签订“环保公约”,采取分片认领、责任划分、加强监督、奖罚分明的创新模式,并通过“绿色庭院评比、美丽家庭星级创建”等争先评优活动,树立爱护美丽村庄的典型,让群众亲身参与,提高群众爱护环境、洁净家园的自觉意识。村里还成立了“经营者协会”, 积极引导全村经营户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开展优质服务,并定期对经营者培训,提高自主经营能力,实现经营户持续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