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对秸秆综合利用有哪些奖补政策

来源: 时间:2016-11-07 点击数:

    省级财政对秸秆综合利用执行的是按量奖补政策,省财政给予一定量的切块资金,由各县区制定实施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执行。

  连云港市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

  (1)按量奖补政策:对全市从事稻麦秸秆收储初加工的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年秸秆利用量达2000吨(含)以上补助5万元、5000吨(含)以上补助10万元、1万吨(含)以上的补助15万元(在沂河淌地区收储的秸秆不计入总量核算)。

  (2)沂河淌地区离田补助:对在沂河淌地区实施打包离田作业的主体按照作业面积给予定量补助。

  (3)对全市从事秸秆运输的车辆,发放秸秆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证。

  (4)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加工利用主体用电享受农用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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