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局“五项要求”规范水稻价外补贴收购工作

来源: 时间:2016-11-09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稻价外补贴政策,切实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保证入库粮食数量真实、处理及时、质量安全,常熟市粮食局对今年的水稻价外补贴收购工作明确了相关要求。
    一是在收购原则方面,今年不再实行边收边调;立足原有库点,按照库存量、处理能力、承储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立足本镇范围内进行调节。
    二是收购价格方面,实行同价收购,即托市收购和地方储备收购实行同价,在国家公布的收购保护价(1.55元/斤)基础上,本市签约大户享受0.1元/斤的价外补贴。对未签订价外补贴订单合同和超过价外补贴计划的稻谷实行市场价收购。
    三是收购程序方面,收购数量必须做到日结日清,当日来粮当日收清,次日上午7时前完成输入电脑和数据上传工作,对农户交售的粮食数量必须在收购现场当场进行确认。
    四是资金安排方面,由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负责办理贷款相关事宜,并首次实行代购保证金制度,代购企业向公司交纳20元/吨收购保证金,出库后无质量问题的全额退还。
    五是出入库管理方面,各收购企业要按照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分仓存放,各收购库点要安排专业保管人员,加强存粮检查,并做好记录分析工作。六是安全监管方面,要求各收购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收购现场管理,强化储粮和药剂安全管理。
    今年常熟市稻谷种植面积29.6万亩,大户签订价外补贴订单合同1048份,订单面积25.4万亩,与去年基本持平,预计收购量将与去年相近。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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