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进一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来源: 时间:2016-11-23 点击数:

    目前,宿迁市从低保提标中受益的农村低保家庭将超过9万户、农村低保人数超过21万人,远高于城市低保人口。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已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提标幅度为历年最大。为逐步缩小城市与农村低保标准差距,力争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此次调整保持现有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90元,针对涉及特困人口较大的农村低保标准进行逐步提升,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从今年7月1日起增发提标资金。各县(区)、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到特困群众手中。
    据了解,自2007年起,宿迁市建立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提升。经过连续10年的提标,宿迁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标准从2007年的每人每月160元、70元分别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月490元、390元,分别增长超过2倍和4倍。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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