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兴化大米”由“好米”升级为“名米”
一曲《悠悠稻米香》,唱响了“兴化大米”。如何让“兴化大米”品质更优、品牌更响、附加值更高?
近日,兴化市出台实施意见,助推“兴化大米”华丽变身。确保“十三五”期间,“兴化大米”创成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大米品牌。
“兴化大米”品牌建设怎么建?《意见》特别明确了重点工作。
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从“兴化大米”的生产环境、品种选择、种植技术、田间管理、收获贮藏、加工包装等方面,制定完善地方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并大力组织实施。逐步构建统一品种、统一植保、统一施肥、统一质检的“兴化大米”生产格局。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引进、示范、推广,依靠科技力量,切实提高“兴化大米”内在品质,为“兴化大米”提供优质的原粮保障;大力推广“稻渔共作”“稻鸭共作”“稻蛙共作”等种养结合模式,提高有机、绿色稻米种植比例,加大绿色、有机认证力度,每年新增“三品”水稻标准化基地面积5万亩以上。
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水稻种植家庭农场发展,鼓励组建水稻生产合作社,鼓励家庭农场按照全市大米品牌建设规划和市场需要,实行优良品种规模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为大米加工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优质粮源;鼓励大米经营和加工企业建立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栽培技术、统一施肥、统一收购的全产业链监管,确保稻谷品质;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引导家庭农场按照企业和市场需要种植优质食味水稻品种,保证“兴化大米”品质优良均一。
加强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加强对“兴化大米”种植投入品的监管,特别是对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监督和指导,从源头上把住水稻生产安全关。建立健全质量追溯管理制度,支持和推动稻米信息采集和监管系统建设,“兴化大米”基本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建立大米质量检测中心,提升检验监测能力和水平,及时排查稻米收购、贮藏、加工、消费等环节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为“兴化大米”提供“身份”证明。
强化销售渠道平台建设。鼓励大米加工龙头企业在江苏、浙江重要城市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建立兴化大米品牌店;大力推进“农超对接”,推动有机、绿色“兴化大米”在有影响力的大型超市展销;鼓励大米加工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开办“网上米店”,鼓励在淘宝网、京东、1号店等网络平台,开设“兴化大米”专卖店,拓展“兴化大米”电子商务销售渠道。
强化兴化大米品牌培育。实施“区域品牌+产品品牌”的“双品牌”战略,推动大米品牌整合,鼓励企业在加强自身产品品牌建设的同时,规范使用“兴化大米”品牌。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制定“兴化大米”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品牌信誉,推动“兴化大米”创建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加强大米品牌监督管理,加大督查、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大米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加强“兴化大米”宣传推介,围绕我市生态环境、全国粮食主产区优势、大米内在品质以及历史文化,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好系列报道宣传;利用兴化有影响力的“菜花节”“板桥艺术节”等活动做好重点推介;建立和完善大米品牌宣传机制,鼓励和引导多元主体加大品牌宣传投入、创新品牌宣传方式,提升“兴化大米”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意见》还明确了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大扶持力度。如:对“兴化大米”种植基地、技术普及、精深加工、质量管理、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申报上优先给予支持;制定“兴化大米”品牌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专项考核,对市场主体考核奖励;建立“兴化大米”品牌建设基金,从201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建设资金,重点支持“兴化大米”直营店、电子商务销售、宣传推介、品牌提升等环节。
兴化大米是兴化农产品中带动性最强的产品,加强品牌建设是推进兴化市农业转型的有力措施,各部门齐抓共管、主动发力、创新推进,强力推进“兴化大米”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兴化大米”的品牌影响力,加速由‘好米’向‘名米’升级。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