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四坚持”化解农村重大疑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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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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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溧阳市积极适应农村家事纠纷数量增多、案情复杂的客观现状,不断探索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纠纷化解模式,通过“四坚持”化解农村重大疑难纠纷。
一是坚持调查研究。在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前,事先要对纠纷的形成原因、过程进行周密细致地调查,并形成整套调查情况记录;同时,就各方当事人的相对利害关系人进行社会关系排查,动用各方当事的社会关系,先头做好相关当事人的工作,为调解作好第一手准备。
二是坚持调前准备。组建调解工作小组,认真分析对各方纠纷当事人的谈话情况,以及纠纷的知情人士的证实情况,进一步研究涉及本纠纷如何调解的对策,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提出调解意见,做好调前准备工作,为成功调解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坚持调中疏导。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依法调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民间习俗和社会公德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规劝疏导,引导他们相互谦让,以法为绳,以和为贵,以理服人,以事实为据,以此达到求同存异的目的,最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化解矛盾。
四是坚持调后回访。对已经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做到件件走访回访到位,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有反悔现象的当事人再次做好规劝工作,以防止纠纷反弹。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