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策 射阳海河镇村级债务全部“清零”
2015年底,射阳海河镇拥有村级债务5453.89万元,村级债权4056万元(其中有效债权2744.86万元)。为了“甩掉”这一“包袱”, 该镇根据实际,制定“一村一策”方案,落实“3+1”包保化解责任,截至2016年12月底,全镇村级债务全部化解,化解率为100%。
今年上半年,该镇制定并出台《海河镇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指导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对全镇28个村居2001年撤村并组以来的村和农民的账户、债权及债务等情况全面清查,明确债务关系,落实还债主体。同时对省定经济薄弱村和债务重点村,落实3+2结对帮扶化债措施,镇主要领导分别挂钩一个债务最重、问题最多的村和基础相对较好、2016年可以完成化债的村,实行一对一帮扶;其他村居实行3+1包保化债,挂钩领导分工干部和村居书记合作,包保挂钩分工村居的化债任务。
该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一村一策”,采取八项措施,一一化解村级债务。收支结余“还”。对村居“三资”,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积极盘活,增加积累,收支结余化债1274.06万元;清理债权“化”。对清理核定后的村级债权,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农户税费尾欠,通过宣传教育和民主评议促其主动还款;对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的欠款,先宣传后强制,限期逐笔逐人清收,清理债权化债402.88万元;结对冲销“抵”。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动员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协商互抵,冲销债务478.72万元;剥离债务“除”。对不应由集体承担的、清查不实的债务,从村集体债务中剥离或剔除;对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予以调整,两项合计剔除2512.46万元;核销债务“减”。对债权人已撤消、死亡或自动放弃追债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以及确无还款能力的特困户、军烈属等,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予以减免,合计化债234.4万元;协议打折“免”。对村组集体所欠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债务,暂无还债能力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还债计划,签订还债协议,共免除12.03万元;争取资金“偿”。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60.07万元;公司运作“兜”。成立国有实业公司,将村级“三资”1.8亿元存量,采取托管形式,由公司实质运作。公司通过发包、租赁等形式增加收入,再返还到村,不收管理费,共化解479.2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