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农险办及时部署农业保险重点重抓工作

来源: 时间:2017-03-07 点击数: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大地皆绿,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一年四季的首季,同时也是各项工作的开始,农业保险工作要未雨绸缪,早知道、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因此,射阳县农险办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了农险条线人员工作会议,及时部署了当前重点重抓的几项工作。
    一是保险宣传。2017年县农险办计划投入一部分资金用于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拟在全县14个镇(区)的集镇要道口或公交车站台做广告,把政策宣之于农,晓之于户;另外像防灾减损宣传,宣传页的发放,宣传车流动式走村串户宣传工作今年还要继续加强。去年紫金公司安排了宣传车宣传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二是保险承保。一是做好承保自查自纠工作。县农险办于2016年12月11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县各承办公司,各镇(区)农经中心对小麦和油菜种植保险的承保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主要是审核承保清册完整性、审验保险标的真实性),县农险办还将联合县财政局适时组织对投保情况检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除退回保费外,还以书面形式予以通报。严防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面积及垫缴代保等虚假承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被保险标的验标工作,从源头上要遏制虚假承保;三是严格执行承保时限,防止“倒签单”。如露地旱生蔬菜-大蒜承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应该是10月30日前结束了,而且是一次性承保,但2月份再承保则有悖条款规定了:因为大蒜保险期间是生长期即苗床定植到收获结束,不是一年,不同于蛋鸡、育肥猪、养蚕等保险是循环分期承保。
    三是培训。今年拟举办一期规模性的培训班。培训人数将突破300人,培训内容除政策业务辅导外,还要重点突出财政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案例讲座,届时将邀请检察院公务人员进行一次专题讲座,目的是多一份警示预防,则少一份职务犯罪。
    四是查勘定损。除了承办农业保险机构公司正常开展报案查勘工作外,2017年农险办将按照《盐城市农险工作机构岗位设置职责指导意见》(盐农险办[2016]7号)文件精神,拟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重特大(赔案)灾损联合查勘、定损、理赔工作机制,即由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海洋渔业局、县农险办、县承办机构组成重特大(赔案)灾害联合查勘组。如此,则有利于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保障投保农户或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农险从业人员职业风险。
    五是保险盘点。县农险办计划在今年搞一次农业保险盘点工作,想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全面审计检查。
    六是保险理赔。在保险理赔上,不能出现违规拖赔、惜赔及封顶赔付的问题。农业保险工作要想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靠行政推动固然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更为重要、更为关键、更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那就是:要依靠千千万万的投保农户和被保险人,就必须赢得他们的信任和赞誉(也就是口碑),如果该结案的迟迟不结案、该足额支付赔偿金却被人为打了折扣,又怎么会良性循环发展,只会是工作越做越难。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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