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明确农业农村“1+3”环境提档升级行动政策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精神,部署落实区委1号文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转变发展模式,壮大绿色产业,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聚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聚焦“三大规划建设”(以下称“1+3”提升行动), 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提档升级,武进区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升行动。以三年任务一年实现为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到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8%。实行长效管理。各镇(开发区、街道,以下简称各镇)与区政府签订《畜禽养殖长效监管责任书》,确保落实长效管理“六个到位”。针对禁、限养区可能出现的养殖反弹回潮现象,将严格对照《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相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涉及的各村(社区)取消所在村当年农村生态补偿资金。实行动态监管。推进畜禽养殖场监管电子化、智能化、网格化,对全区养殖场逐一定位、养殖定量,并依托畜禽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畜禽养殖防疫、投入品使用、粪污利用的动态监管,群防群治,确保监管无漏洞。实行整治行动。继续对禁养区外污染严重的养殖场(户)进行整治,直至关停取缔,整个整治行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各镇通过治理可实现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养殖场,确保畜禽养殖零排放,区财政适当扶持。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行动。按照“政府主导、因村制宜、逐步推进、基本覆盖”的总体思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点源治理。已建设施的提升改造,重点在污水收集能力上(管网建设)进行改造提升,对处理工艺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设施进行改造,确保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已建设施改造费用和运行费用由区、镇各半共同承担,长效运行管理参照《关于下发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工程长效管护经费使用办法的通知》(武农发〔2010〕81号、武财农〔2010〕21号)执行。新建设施的建设运行,遵循污水管网应接尽接原则。对管网覆盖不到位的区域,实行点源治理,推行“建管一体”,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建设、统一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全程监管机制,三年内基本实现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新建设施的建设、运行费经区审计后由区、镇各半共同承担。
三、生态湿地修复建设行动。到2019年,在重点湖泊、流域性河道、各镇支浜等区域完成5万亩湿地的建设,形成生态缓冲带,大力削减农业面源和农村生活源污染。2017年建设1.5万亩,2018年建设2万亩,2019年建设1.5万亩。湿地建设由区统一规划、分镇具体实施。各镇支浜的湿地建设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实施,由区提供统一建设标准并经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区财政按照10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要切实加强湿地管护,新建湿地各镇自行管护三年,第四年起区根据湿地管护情况给予管护补助,管护补贴政策另行制定。重点湖泊、流域性河道等重点湿地建设工程实行一事一议。
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提升行动。把太湖一级保护区打造成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到2019年,化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均较2015年削减20%以上;其他区域化肥施用量较2015年削减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确保实现零增长。实施农业季节性休耕。为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在太湖一级保护区(雪堰、前黄两镇)试点,重点对稻麦轮作区域冬季实施季节性休耕,对推行季节性休耕的区财政实施专项补贴。鼓励休耕区域种植紫云英、秧草等绿肥取代种植小麦,区财政实施追加补贴。建设农田尾水收集利用试点。在太湖一级保护区(雪堰、前黄镇),探索建立农田尾水“收集-净化-还田”系统,试点区域农田面积不小于1000亩,因地制宜构建生态调蓄沟渠塘等生物、工程措施,做到尾水净化利用,减少氮磷流失。试点以项目形式推进,区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设立有机肥补贴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有机肥施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区每年安排新增1万吨有机肥推广任务,并对有机肥施用补贴200元/吨。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发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