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试水村级财务集中监管

来源: 时间:2017-06-13 点击数:

    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三资”的阳光监管一直备受群众关注。高港区在实行村级财务区级集中统一监管,把村(社区)所有收入集中解缴到区财政非税专户,所有支出实行集中支付,困扰基层工作多年的村(社区)财务管理问题成功破题。
    此举实现了基层财务管理运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和信息化,确保了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村(社区)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承包经营费、企业上缴、上级下拨资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社会捐赠等。由于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监督不力等问题,一直以来,村(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饱受诟病。过去,村里将集体资金存入村干部个人账户,借给个人或企业,甚至私设小金库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在资金使用上,不使用正式发票、财务账目设置不全、账目不公开、大额现金支出、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记账对账不及时、记账凭证附件不全等现象较为突出。在村级工程项目上,违规发包或规避招标、白条支付工程款现象普遍。这一切导致村(社区)干部的经济犯罪率居高不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兴办企业和公司等经济实体的村(社区)越来越多,村(社区)集体资金流量越来越大,原有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日益凸显,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高港区财政局局长张琴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快创新村(社区)财务管理模式,给百姓一本明白账,让农村“三资”管理更加阳光、规范。
    2016年以来,高港区将村级财务集中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根据该区出台的相关文件,对村(社区)财务实行“一统一,两取消,三不变”管理模式,即将村(社区)财务统一由镇街管理;取消各村(社区)会计和出纳岗位,各村(社区)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报账员,取消村(社区)银行账户;村(社区)资金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村(社区)财务管理坚持“两个集中”原则,即将村(社区)所有收入集中解缴区财政非税专户管理、所有支出实行集中支付。同时,各村(社区)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账簿设置、统一会计科目、统一审核口径、统一记账方式、统一会计报表。为保证村集体的正常运转,统一设立村级零余额账户,所有支出均通过零余额账户拨付,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了解,为了配合这项工作顺利推进,高港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村(社区)的所有资金都将在这两套管理系统内规范运行。目前,该区所有村(社区)银行账户全部撤销,资金全部归入非税专户,资金额超过3亿元。
    实行财务集中监管后,高港区各镇、街道财政所统一办理村(社区)收入和支出结算业务,农经站统一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各村(社区)只设一名财务人员负责日常报账,村(社区)一切开支均需由主管财务的村(社区)负责人签字,由村级财务人员通过各镇街村级财务收付中心结报。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民主理财,所有票据都必须是正规发票,且审批手续齐全,收据、白条等都无效。大额开支需由村(社区)提出用款计划,由所在镇(街道)提前进行审核。
    “有了这样一套完善的制度,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堵住了漏洞,就等于把集体资金放进‘保险箱’,把村干部的权力放进了‘笼子’。”高港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丁峰说,管住了钱,就是管住了龙头,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更好地保护农村干部,大大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率,能把钱更好地用在刀刃上。
    村(社区)财务集中监管后,过去可能久拖不发、甚至被截留的拆迁补偿款、土地流转费等将直接发放到农民的账户上,有效保护了群众利益,极大改善了干群关系。而面向全社会公开每一笔开支情况,并取消村(社区)接待费,将使村干部在村民中的形象有较大的改观,对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作用重大。许庄街道马厂社区党委书记祁亚飞说:“对村级财务实行集中监管,使得基层理财行为更加规范,促进了村级财务公开,使老百姓能够更加清晰地看到资金的流向。”
    此外,财务集中监管翔实地记录和反映各村(社区)的资金流动情况,便于政府和有关部门了解其发展状况,对制定切合村(社区)实际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检验各项政策的落实效果具有积极意义。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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