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全力开展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

来源: 时间:2017-06-20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2017年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全面禁烧禁抛。近日,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制定下发了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目标。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架构。主要领导牵头挂帅,分管、分工领导挂包到单位,区属单位负责人包干到管区、分场,农业发展部负责日常督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每周四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随时召集会办突发事件。
    强化宣传,注重舆情引导。通过发放《致农民朋友关于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的告知书》、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等宣传手段,全方位、高密度地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农民对秸秆焚烧抛河危害性的认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禁烧禁抛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严防死守,杜绝“烧抛”发生。签订区与公司、公司与管区、管区与农机手及农户三级责任状,形成政府负责、单位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确保本辖区范围内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目标。农业发展部、水利局、城管队、联防队组成联合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区属单位按照划定“封闭匡”,相关责任人24小时不间断巡查;农户之间实行联保,相互监督。同时突出督查巡查工作重点,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严防严控“第一把火”,做到发现一起、登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禁烧禁抛高压态势。
    立足根本,确保全量还田。按照“能还即还,非还即离”的工作部署,“大田”秸秆必须还田,“零星”田秸秆必须集中堆放。一是挂钩承包户,将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写入承包合同,从承包费用、承包权限、秸秆补贴等方面与经营户达成协定,提高违规成本。二是约束农机手,未配备切碎匀抛装置的收购机械,一律禁止田间作业。三是责令区属单位,建立秸秆收储点,确保“零星”田秸秆得到集中化管理。
    强化问责,严格考核奖惩。实行保证金制度,各责任人、督察组成员分别缴纳保证金,按照《射阳港经济开发区2017年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同奖同罚。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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