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出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励政策

来源: 时间:2017-08-08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进程,建设特色田园乡村,2017年兴化市出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激励政策。
    鼓励发展特色产业。一是鼓励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鼓励创建复合经营型示范基地,连片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所在村,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二是扶持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和林果产业。对新建的标准钢架大棚,集中连片面积在50、100、2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经营主体每年每亩300元、400元、500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2017年新增的花卉苗木、蚕桑、特色经济林果产业,达到省新造林验收标准,连片面积20亩、50亩、1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经营主体每年每亩200元、300元、400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三是鼓励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四是鼓励发展生态立体种养。对利用现有提水养殖蟹塘进行改造发展稻蟹、稻虾等立体种养的,按提水养殖中水稻种植面积每亩给予经营主体300元奖励。
    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是鼓励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对连片集中育秧面积在3亩以上的,给予奖励。对粮食规模生产主体新购置的烘干机,给予省补资金30%的叠加补贴。二是继续实行农机购置金融扶持。按购机总价的70%办理购机贷款,市财政给予贴息。
    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对获国家、省当年认定并授牌的现代特色产业园区(基地),一次性给予建设主体15万、10万、5万奖励。
    鼓励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对通过省级“绿化示范村”、省级“水美乡村”验收的村按省补标准给予奖补;对通过市级验收评定的“特色乡村”,由市财政按照项目投入资金的50%给予奖补;创建村项目投资决算总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市级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通过省特色田园乡村验收的村按省补标准给予奖补。
    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一是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市财政整合资金设立经济薄弱村发展引导基金,扶持和鼓励经济薄弱村发展。二是扶持农民脱贫致富。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带动低收入脱贫致富的民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实施扶贫贴息贷款扶持,低收入农户自身用于发展种、养、加、储等项目,贷款额度5万元;民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带动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每带动一个低收入人口就业,贷款额度15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