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戴窑镇多举措创建泰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6月份以来,戴窑镇按照泰州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方案的要求,结合该镇实际,狠抓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
完善监管体系,夯实基础设施。实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乡镇监管机构,加强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继续完善和发挥食品安全督查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要求,真正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确保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验责任落实到位。加强镇食安办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健全办事机构,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科学、有效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清晰划分各职能部门监管事权,厘清监管职责,科学划定监管网格,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镇、村及部门单位监管队伍教育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监管队伍。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监管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会商、案件协查等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重点加强对镇域内学校、食品生产企业、餐饮、超市、食品店、药店等单位的监管,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控制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对食用农产品的污染。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治理,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畜禽到适养区集中饲养。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全镇食品生产企业持证率达100%,食品生产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监管覆盖率达100%。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及时召回和依法处置问题食品。严格落实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规范,加强作坊和摊贩的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综合治理,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
升级餐饮监管,推行“明厨亮灶”。全镇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率达100%,餐饮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建立餐厨废弃物种类、数量和去向台账登记制度,完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强集中式消毒餐饮具行业监管,餐饮具消毒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以餐饮服务提质升级为基础,大力开展“明厨亮灶”行动,以社会关注度高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为重点,逐步向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及业态过渡,推行食品原料定点采购、来源公示制度,推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阳光厨房建设,将厨房的卫生条件、原料使用、操作过程公开展现,接受消费者监督,切实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以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伪造生产日期、食品广告虚假宣传等为重点问题,以超市、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小食品店、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食盐、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采取明察暗访、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手段大力排查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类行业共性隐患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整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等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强化信息通报和联动协作,及时全面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规范经营行为,健全追溯体系。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记录、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制度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建立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重点将规模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规模以上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团体消费单位所涉及的肉类、蔬菜、水产品、海产品、酒类、乳制品和豆制品等纳入追溯范围,形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完整的信息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树立示范标杆,推动诚信建设。实行示范引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居)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企业)创建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热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财政建立专项引导资金,积极支持鼓励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促进信息共享。继续推行诚信管理制度,联合市食安委对不良单位或企业在市、镇相关平台进行曝光。建立产销对接机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品抽检和信息公示等制度,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培育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提升示范创建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创建工程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提升检测能力,健全监测体系。加强镇食品安全检测站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检测设备配置,探索基层派出机构增配快速检测设备,提升基层食品快速筛查能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检,支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逐步形成以镇检测站为支撑,以基层快速检测为基础,以企业自检、社会检测为补充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加大宣传教育,完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首负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继续推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加强食品行业主要从业人员培训,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提升行业自律能力。健全完善食品企业政府奖励、扶持等资金拨付前征求意见和违法违规后退回机制,构建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在金融、土地、许可等领域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统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作用,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早排查早规范,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预警预报机制,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规范信息管理,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强化协同处置,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群体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疾病的应对处置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工地食堂的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办法,强化舆情监测,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