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

来源: 时间:2017-08-18 点击数:

随着农业人口转向第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局面已经不复存在,多元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多路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成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农村土地流转量大面广,流出土地的农户在数量上已变成农村的主体,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是确保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关键。

一、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完善信息互联、资源共享、覆盖县镇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家庭承包的耕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流转,均须进入市场进行公开交易,确保农户土地稳妥顺利地进行流转。实行分级交易管理, 流转面积300亩以下的,在镇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流转面积300亩(含)以上的,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

二、维护土地流转双方收益。土地流转双方应根据土地质量、产出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合理确定流转价格,既要防止因价格过高而严重挤压经营者利益,导致经营困难,也要防止因流转价格过低而影响承包农户的土地财产收益。建立土地流转租金预付制度,实行流入方提前半年或一年先付租金后种地。

三、强化流转土地经营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的意见》,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切实保障农地农用,严格管控流转土地挪作他用,严禁重用轻养、粗放经营、污水灌溉、过施肥药。鼓励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流入方资格审查。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流入方资格审查暂行办法》,规定流入方资格审查活动采取书面报告和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资金实力、流转用途、流转期限、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土地复垦能力等进行综合核查评估。

五、规范使用土地流转财政补助资金。对土地已流转的大户,流转土地面积及项目由村组如实上报、政府审核,第三方全面检查后,由农工部和财政局抽检,确认无误后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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