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三大举措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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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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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切实增强实现整体全面小康的经济保障、制度保障和纪律保障,泰州市将通过三大举措着力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改革创新。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根据省财政厅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行“财政部门管理村组集体资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核算、农经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管”的工作模式,在乡镇(街道)财政所增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牌子,配备专职人员。在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受益权不变的情况下,签订代理协议,规范财务行为。此项改革在泰兴市先行试点,2018年上半年将在全市全面推开。
实施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实行村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包括零星办公用品购置、差旅费、外出学习考察费等非生产性开支费用,全部采取非现金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打卡结算,并规范非现金结算操作流程,实现所有集体资金往来可留痕、可查询和可追溯,提升村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设立村级资金“现金池”。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与银行合作开设“现金池”账户,以区县为单位强化资金集中管理。通过银行“现金池”账户的归集功能,将零星分散、短期流动、维持正常运转的资金整合成相对稳定、集中的大额资金,实现更大的增值收益。据了解,兴化市通过推行此项措施,全市村级集体存款一年增加利息收入10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