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镇积极开展“阳光扶贫”工程

来源: 时间:2017-09-19 点击数:

     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四明镇积极开展“阳光扶贫”工程,把扶贫项目的对象识别、责任落实、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等晒在阳关下,加强对扶贫全过程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扶贫工作落实、落细。
    “阳光”识别扶贫对象,借助大走访这一契机,组织350名镇村党员干部深入低收入农户进行一对一、点对点帮扶,以话家常的方式实打实了解对象户的实际情况、存在困难、真实想法,认真做好帮扶对象家庭信息排查、数据采集,摸清贫困户家庭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情况,健全完善帮扶对象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调整机制,建好低收入户群体动态数据库,对已脱贫的和因特殊情况返贫的及时上报更新,确保扶贫对象的“真”和“准”。
    “阳光”使用扶贫资金,依托走访大数据,因户施策,分析贫困原因,研判脱贫难点,根据不同的家庭条件和致贫原因,围绕选准扶贫产业、农民技能培训、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家庭经济扶持等制定相应的脱贫计划,精准发力、逐个销号。同时不断完善扶贫资金发放程序,明确扶贫资金账务、收入、支出管理、资金分配、责任追究等内容,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行为见光就死。
    “阳光”落实扶贫责任,进一步健全帮扶机制,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制,明确镇村干部帮扶具体责任、各村居书记主体责任,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问题、任务和责任,建立扶贫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制度,为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提供纪律保障,以铁的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