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桂五镇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盱眙县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突击月”活动的要求,连月来,桂五镇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从六个方面入手,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进行了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可以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加大惩处力度,定期回头查。截止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必备条件方面
巡查中重点检查了必备条件,对养殖中没有实行雨污分流、三防措施、乱排乱放的一律先关停再处罚;对没有将生产、生活区分开,采取明沟布设,未取得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行为要求限期改正;对未设置围栏或现场设施与生产规模不相符的要求立即改正。
二、治理模式方面
针对几种不同模式的特点进行了侧重检查。
(一)种养结合就地利用。仔细查看了粪便堆积场处理后的废水是否直接通过管道还田,生化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二)集中处理协作消纳。集中处理中是否存在泄漏现象,田间储存地是否配套,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三)清理回用无外排。固液分离分解大量废弃物时,是否操作严谨,是否存在污染周边环境现象;
(四)发酵床养殖。发酵床是否符合规范设置,操作人员是否具有操作经验,消解过程中环境气味等控制是否到位;
(五)工厂化净化处理排放。污水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设施是否配套,排放是否符合标准,对未取得排放许可证的敦促尽快办理。
三、基本工艺和设施配备方面
对于采用农牧结合的重点检查工艺设施是否合理,配套设施是否完备,雨污是否分流,干湿是否分离;对于采用工业化处理的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四、生态消纳利用方面
可自行消纳的,检查其去向是否可靠,鼓励通过多种途径综合利用,对乱排乱放的养殖户进行了从重处罚。用作农作物肥料的检查是否经过无公害处理,防止二次污染。不可自行消纳且委托第三方机构综合利用的养殖场,重点检查其协议和合同是否正规、合法、有效,双方职责是否明确,第三方是否有合法资质。
五、养殖废气和病死畜禽方面
对于现场有明显恶臭且明显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责令限期妥善处理,并依据相关要求作出赔偿。对病死畜禽尸体随意丢弃甚至违法出售的一经核实,严惩不贷。详细检查了养殖户对病死尸体处理提供的无害化处理记录。
六、管理运行方面
随机抽查了养殖户主对相关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常识的掌握情况,并告知其作为整治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不仅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还要定期开展自查,建立起一整套详细的生产运行和污染防治的台账资料,定期总结及时提高,让养殖更加趋于专业化,精准化。
截止10月24日,共检查养殖场48户,要求立即整改3户,限期整改3户并分别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