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苏州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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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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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苏州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631元,同比增长8.1%,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四项收入均实现平稳增长,并显四大亮点:
一是绝对数稳居全省首位,比全省平均数高出8127元。二是增速稳步回升,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三是转移性收入增幅居首,前三季度苏州市农村转移性收入达2553元,增幅12.1%,增速居四项收入首位;四是财产性收入增速加快,前三季度苏州农村财产性净收入达2229元,同比增长8.7%,增速高于去年同期4.4个百分点。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