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获批1万亩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来源: 时间:2018-03-07 点击数:

    2018年度洪泽区获批建设1万亩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投资1500万元。按上级差额评审要求,上报岔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万亩)和三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万亩)。设计单位在现场勘查后,征求当地居民、镇村意见后,做了项目规划并在会议上对规划方案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加强开发局、发改委、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做好与现代农业、水利工程、交通建设、财政农桥、“一事一议”等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是注重公开公示。严格实行项目区“四公示”制度,即项目申报前公示、规划后公示、建设前公示、建设后公示,最大限度地保证项目建设的公平、公开、公正,确保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是做好综合保障。岔河镇、三河镇要提前做好清障、清淤等工作,为施工单位协调好施工便道、料场等资源;施工过程中同时要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日常监管,协调解决现场矛盾。开发局和财政局负责做好监管和日常指导工作。各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确保项目区“上图入库”不冲突、不重叠,实现“速度快、质量好、形象美”的高标准农田总体目标。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发改委)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