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苏州市预计新增现代农业园区建成区面积5万亩
根据《苏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苏州市政府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总体部署,2018年要求全市新增农业园区面积4万亩。经过各地书面统计上报,2018年度全市计划新增园区建成区面积4.986万亩,将超额完成市级预计任务。市农委也将根据各地上报的计划任务安排2018年度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奖补资金的切块分配数额。
为做实2018年度全市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2月初市农委向各市、区下发了《关于报送2018年度计划新增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面积的通知》(苏市农业〔2018〕3号),要求各地以书面形式上报2018年度计划新增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面积,明确新增园区面积指在原省市县镇级园区规划范围外、经过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并通过认定或2018年度准备认定的各级新园区的面积,以及省市县镇级园区建设扩容、突破原规划范围边界的面积。并同期定点,载明计划建设的镇、村,确保2018年度新增面积写在纸上、落在地上、入进库里。从各地统计上报的新增园区面积来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提请市级2018年度开展一次市级园区认定,实现新增农业园区规划面积和核心区(建成区)面积;二是对规模达不到《苏州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府办〔2014〕68号)要求的,通过县(市、区)、镇级开展认定,实现农业园区规划、核心区(建成区)面积的新增;三是部分地区由于耕地资源、农业用地等原因,经过几轮的市级园区认定后,无法再行认定新园区,只能通过增加园区核心区面积的办法,对已规划在园区内但建设标准达不到高标准农田要求的部分实施改造提升,以扩大园区建成区面积。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