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海河镇“四强化”抓实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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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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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完善河长制相关文件,配强河长制工作队伍,明确省级骨干河道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河长,镇大中沟、各村(居)干沟由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全镇共配备镇级河长12名,村级河长28名,在6条省级骨干流域河、19条大沟、135条中沟、111条骨干沟树立河长公示牌,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多次召开河长制专题会议,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确保有部署,有举措,有落实,有效果。通过悬挂横幅、村居广播、发放传单、微信群推送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同时以点带面,引导更多的群众加入到河流保护队伍中来,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巡查整改。镇总河长带队,对区域内河流常态开展集中巡查。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察看方式,切实掌握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排定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各村(居)成立村河道巡查队,对区域内河道长效巡护,重点对河流沿线的的生活垃圾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非法电麻鱼等突出问题进行巡查,及时掌握河道情况,并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镇河长办排定问题整改清单,对照时间节点,强化督查督办。党政办、纪检办、长效办每月组织一次集中督查,月度例会图文通报,纳入各村(居)年度综合考核。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