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立足“三高”促农民合作社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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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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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质量抓好示范建设。指导完善县级示范社创建机制,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动态逐进式示范评定和监测体系,全市示范社率提升1个百分点。
二是高标准开展品牌创建。确定30家左右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发展对象,给予一定的项目扶持;鼓励发展一批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从中精选打造市场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的高品质合作联社。
三是高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完善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合作社财务运行常态化监测;加强项目申报和管理,推进合作社政策库和项目库建设;继续排查运行异常和挂牌的农民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其注销或向家庭农场、公司等转型。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