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财政多措并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来源: 时间:2018-04-25 点击数: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泰州市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多措并举创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发展。

分类施策,突出多模式推进。一是加快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泰州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聚集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以自然村落为单位,重点培育和建设省级试点10个左右、市级试点10个左右,以此带动,打造一批“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特色田园乡村。二是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泰州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持“农牧旺”智慧农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发挥互联互通大数据功能。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三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着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一批产业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高、主导产业突出、农民增收显著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按照“突出产业特色、突出质量品牌、突出利益联结、突出农民增收、突出组织保障”的原则,开展“一村一品”镇村市级认定工作,对15个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一村一品”镇村,市、县财政按照每个镇村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重点培育,突出多主体参与。一是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泰州市财政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考核验收方案》,累计认定、奖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18家,充分发挥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了农场主经营积极性。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2016年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政策,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的意见》,将原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贴息和担保费补助政策扩大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时还引入资本运营模式,设立了财政股(产)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培育区域主导产业。三是促进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泰州市财政积极整合现有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适当倾斜,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积极创新,突出多渠道服务。一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研究制定贴息政策,支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和规模化经营资金投入。截至2017年12月底,泰州市姜堰区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81亿元,市区财政共贴息95万元。同时,积极建立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2016年,泰州市财政出资7000万元,组建“泰州兴农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并集中省市安排的1300万元资金用于风险补偿。目前,已累计完成担保业务31笔,累计担保额13530万元。二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三五”期末,泰州市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09.95万亩,高标准农田比重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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