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制定系列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和办法

来源: 时间:2018-05-23 点击数:

    近日,吴中区围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的推进和管理,相继制定印发了《吴中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苏州市吴中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吴中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管理办法》,以此明确工作路径、完善制度保障、规范建设行为,高质量、高标准开展试点建设工作。
    《吴中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规划总体框架,明确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方案》规定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要紧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发挥乡村独特禀赋,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建设的目标是在2017年1个首批省级试点和3个首批市级试点的基础上,选取20个乡村建设有成效、自然资源有条件、特色产业有基础、历史文化有积淀的自然村,建立特色田园乡村资源储备库,积极申报后续试点,争取到2020年,能够创建5个左右省级试点、10个左右市级试点。《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区、镇各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在围绕科学规划设计、强化建设指导、培育特色产业、保护生态环境、彰显文化特色、改善公共服务、增强乡村活力等七个方面,全面聚焦试点村庄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开展试点建设工作。
    《苏州市吴中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区级财政支持方案,规范资金使用及管理。一是明确区级财政资金奖补方案,对省、市两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各类奖补资金进行1:1配套,并对试点村庄的规划和设计费用进行奖补。二是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项目验收和审计等管理制度。三是明确资金整合方案,由区财政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倾斜聚焦试点村庄建设。
    《吴中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管理办法》从试点申报、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村庄治理、监督管理等环节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流程,将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办法》一是明确自主申报、严格筛选的试点申报原则,在规划设计和工作方案的编制中,区田园办要全程把关、成员单位要主动指导。二是确定设计师总负责、镇村初审、联席办联合审查的建设方案审定制度,并从工程监督、台账制作、进度上报、考核验收等方面全面加强监管。三是明确试点镇村做好产业管控、村庄治理,保护试点建设成果,实现长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吴中区将以推动方案实施、落实各项管理办法为先导,加快首批三个试点村庄建设,争取早出成效,同时,做好试点储备库编制工作,梳理区内优质村庄资源,积极申报后续各级试点,全面推进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建设工作。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