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促进“惠农贷”发展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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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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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制定实施促进“惠农贷”发展意见,支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努力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一是搭建完整政策框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参与,加快“惠农贷”发展,为新型职业农民、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提供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支持农业农村主体做大做强。对从事粮食、畜牧、水产、菜茶花果等种养及初加工贷款的利率参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其他类的最高上浮20%执行。单户单笔最高可贷款80万元。
二是推进服务网络建设。择优确定合作公司,参与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经省金融办批准设立,最新监管评级达到AA级以上(含AA级),并经营正常。上下联动开展试点,市级选择农发集团所属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惠农贷”业务试点;各市、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力争年内初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惠农贷”服务网络体系。
三是激发小贷公司积极性。对从事粮食、畜牧、水产、菜茶花果等种养及初加工的小额贷款,财政给予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年息5个点的补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小额贷款,财政给予年息3个点的补助。此外,对业绩突出、工作创新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结合业务量予以一定奖励。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