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坚持农机购置贴息硕果累累

来源: 时间:2018-06-21 点击数:

    自2013年开始,兴化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农机发展金融扶持政策,在全省率先实行“农民购机、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模式,四年来惠及农机具2097台、惠及农户918户,贷款规模累计达1.24亿元,财政贴息552万元。
    一是政策实施规范。政策规定,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贷款额度为购买机具总价的70%;从购机当年开始核算,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人当年还款额度不低于贷款总额的60%,剩余贷款在下年还清;农机贷款的利率按照银行利率标准执行,市财政给予不超过年利率7%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
    二是购机贷款自主。在实施“购机贴息”政策过程中,充分尊重购机者的自主权,不限定贷款银行,不限定农机经销商,不设置任何门槛和附加条件。
    三是办理程序简单。购机主体首先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经审核后到农机经销商处购机,然后凭贷款购机申请表和销售确认表到银行办理贷款,银行按核定的贷款额度通过打卡方式直接支付给农机经销商。
    四是贴息审核专业。在利息结算上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每年年底由乡镇汇总当年贴息材料报送第三方机构审核,审核无误经公示后由市财政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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