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四举措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来源: 时间:2018-07-05 点击数:

    苏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起步早,许多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2001年吴中区木渎镇金星村成立全市第一家社区股份合作社,由此苏州在全省率先启动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至2016年底,全市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基本完成。全市共组建1311家社区股份合作社,惠及122万户农户,将467亿元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固化到户和权证证书发放到户。
    二是探索试点政经分开改革。2006年,高新区枫桥街道先行“政经分开”探索,彻底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政经分开”枫桥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批示肯定。近年来“政经分开”试点不断拓展向纵深推进,并按照组织机构、人员选举、财务核算、议事决策、资产管理“五个分开”要求,细化公共服务清单,设定12类91项服务项目,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截止2017年底,共有415个行政村(社区)开展了改革试点。
    三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从村村点火处处冒烟转向联合抱团异地发展,鼓励以镇为单位组建村级融合发展的公司平台,重点支持在城镇规划区布局农贸市场、科技创业园等项目,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创办或联办乡村旅游和服务业项目。至2017年,全市已组建镇级以上牵头的村集体联社(公司)等统筹发展平台90个,累计完成投资66.2亿元,建成经营性物业3172万平方米。吴江区引导50个薄弱村组建惠村公司,统筹各类帮扶资金和村级资金2.2亿元投向太湖新城优质项目,村均可增加年收入60万元。
    四是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吸收并耦合全市各地三资管理信息化创新经验,建设全市统一平台系统,集成设置清产核资、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农户信息、预警监管、统计分析、信息公开9大功能模块,覆盖全市10个市(区)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和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大数据的全业务一张网。至今年一季度,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累计1.37万笔,签订合同金额超过23亿元,交易合同平均溢价率达到9%以上。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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