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三个举措力促扶贫攻坚
今年以来,江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走在最前列、建设新江宁”的总体要求,把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充分发挥创新优势和区位经济发展总体优势,以促进低收入农户稳定增收、增强欠发达村和欠发达片区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高标准、全覆盖,通过城镇化建设带动一批、产业化发展促进一批、改革创新转化一批、社会参与资助一批、转移支付保障一批、政策覆盖兜底一批,举全区之力,打赢扶贫攻坚这场硬仗,努力在加快脱贫进度、提高脱贫标准、健全脱贫机制上走在最前列,为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完成2017年度扶贫对象精准退出工作,当年脱贫农户7733户15667人,村43个;累计脱贫农户10417户21832人,村72个。制定《江宁区2018年精准脱贫行动计划》,明确2018年实现农户和村脱贫“双100%”奋斗目标,不断压实各街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各挂钩部门帮扶履职责任。做好未脱贫农户逐月动态管理,截至5月底,全区尚有273户597人未脱贫。
二是促进低收入农户脱贫增收。牢牢把握精准要求,实施靶向治疗,做好低收入农户增收拓展和支出降低的“加减法”,切实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开展保险扶贫合作模式,完成2017年度低收入人口急重病灾救助,共救助1521人549.3万元,保险赔付12人5.6万元。用好“三个靶向”扶持政策,以帮助就业创业为主要扶持路径,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到保洁、保安、保养、保绿“四保”岗位就业,围绕小门面、小运输、小餐饮等“五小”行业初始创业,下达资金1131.6万元,扶持低收入人口1886人。
三是加大村级发展能力提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村级稳定收入不足200万元补足200万元新的转移支付政策。突出增强村(社区)内生发展动力,对“潜力型”薄弱村,聚合各类基础设施和特色产业项目,扶持发展乡村旅游、现代农业和服务型经济,奖补扶贫项目59个1980万元。对“造血能力”受限的欠发达村,继续采取联合抱团、异地发展模式,整合帮扶资金,购置优质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形成持续稳定的村级收入。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