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示范家庭农场设生态标准 秸秆综合利用率需达95%

来源: 时间:2018-07-13 点击数:

    扬州市近日公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设置绿色生态“门槛”,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均要达标才可获评。

    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可优先享受省、市政策扶持,优先承担财政支农项目。扬州这一认定标准要求,农场从事的农业项目首先要规模适度,并设有上限,如粮食种植面积不超过600亩,露天园艺作物面积不超过200亩,肉禽养殖年出栏不超过50000羽。

    农场的绿色生态必须达标。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的秸秆综合利用率需达95%。畜禽养殖类家庭农场需有满足防疫需要的设施和设备,养殖场所需达标准化要求,并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污染治理达标。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需采用循环农业生产模式。

    获评家庭农场如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扬州将在年度审核认定时取消其示范称号,并停止相应优惠政策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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