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国土局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 时间:2018-09-07 点击数:

    灌云县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应,用足、用活、用好土地整治助推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不断打造“扶贫攻坚-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的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既保证了发展用地需求,又为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作出了贡献。
    一是坚持统一组织,完善政策体系。为落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特别是利用挂钩政策实施“整村搬迁”和“集中居住”,及时建议县委、县政府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推进模式,重点做好项目实施主体、细化部门分工、指标调剂标准、项目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完善业务体系。指导乡镇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科学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治规划、村镇规划和产业规划,并结合即将开展的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重点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高起点、高规格项目设计,强化功能板块布局,正确处理山、水、田、林、路与民居的关系,着力推进集中居住和人文环境改善,将高效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和民宿等相结合,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绿水青山成为 “金山银山”。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完善项目体系。一方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学习先进地区的思维模式和工作经验,让乡镇领导看得到差距、找得到思路。另一方面,依托南岗乡东园村矿地融合,潮河湾、伊甸园、伊芦山景区等项目,集聚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拟选择1-2个重点乡镇村作为试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引导农民集中居住。
    四是坚持综合施策,完善资金体系。2017年仅节余指标交易价款就有5.99亿元,建议县政府将该资金作为试点乡镇启动资金,在项目启动时预拨付给试点乡镇,并加大与县筑富、恒驰等融资公司合作,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渠道。同时,探索引入社会资金,调动企业和农业生产大户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运用社会资金解决项目资金筹措难的问题。以乡村振兴为平台,引导和聚合国土、发改、交通、水利、农业等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激发资金集聚效应。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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