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印发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9-13 点击数:

    为了全面落实卫生计生系统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职责,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近期,连云港市卫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文件明确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在履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应建立并实施留守儿童疑似伤害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和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应当协助做好留守儿童伤情鉴定和身心健康评估工作。各级公共医疗机构,特别是妇幼保健机构,要利用医疗下乡等时机,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卫生防疫机构要加强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留守儿童较集中的幼儿园、学校有关儿童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督促落实预防接种,做好留守儿童的疾病防控工作。
    文件还明确了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应当报告的情形、报告的方法途径,包括留守儿童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疑似受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留守儿童疑似失踪、脱离监护单独生活居住、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当发现有留守儿童有疑似伤害情形的,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报告。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连云港将建立并实施留守儿童疑似伤害强制报告制度的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其相关科室和岗位的人员,应当知晓强制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熟悉需要报告的情形和方法途径。管理机构要向辖区民营医院和依法经营的诊所开展宣传,督促和指导其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 

  • 综合保障部:025-83713290

    发展研究部:025-83713053

    咨询服务部:025-83713022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邮编:210000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