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来源: 时间:2018-11-30 点击数:

    近年来,金湖县积极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徐梁村等32个村(居)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快速、稳步推进,共计发放股权证书19115本,折股量化资产总额1.16亿元,29个村实现了股金分红,分红总额达769.08万元,其中个人股分红334.86万元,村民实现了从农民变股东的身份转换。
    严格程序 试点探索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资产管理方式和分配方式的重大变革,堪称农村改革“深水区”的“硬骨头”。金湖县委农工部部长许夏国说,为确保试点的代表性和典型性,2014年起,金湖县选择全县共计32个村(居)开展试点,其中包含远郊村、城关村、城中村。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按照农村改革“确权、赋能、搞活”三步走的总体思路,明确提出“六步工作法”,即组织准备、确定方案、清产核资、成员界定、量化股份、成立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严格试点工作开展程序。
    清产核资方面,金湖县以农经、财政部门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对试点村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审理认定,严格按程序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切实摸清集体家底;成员界定方面,以户籍和宅基地为依据,逐个登记每户家庭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享受配股分红人员;股份配置方面,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
    改革红利 先行先享
    “以前,村里究竟有多少资产、归谁所有,大家都不太关心。现在,通过改革,村里有多少钱,多少是经营性资产、多少是非经营性资产、有没有负债,大家都了解得一清二楚。”金湖县黎城街道办事处徐梁村党支部书记高梅珍说。
    徐梁村原是一个集体经济薄弱村,200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仅有6.8万元。近年来,村两委紧紧抓住紧靠县经济开发区的优势,规划建设面积150亩的农民创业点,维修改造原有的村轧石厂、机米厂、老酒厂的厂房并对外招租,增加集体收入。2017年,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达1219.69万元,村集体年收入146万元。
    2014年2月,徐梁村被确定为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村集体有多少家底?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民如何获得发展红利?这些都是本村群众关注的热点。
    高梅珍告诉记者,通过改革,量化的股权分配给村民,村里703户、2091人一个不落全部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徐梁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村民姬正新是这场改革的受益人之一。姬正新是1998年落户村里的,当时村里人均耕地少,没有土地的他在村里干起了个体户,每年收入万把块钱。“我终于有归属感了,以前看有地的人年年分红,现在我家每年也能分到1200元左右的红利了。”姬正新说。
    三种模式 推进改革
    通过试点,金湖县探索出符合实际的“三种模式”,为全县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经验。
    许夏国说,第一种是资产保护型模式。股权设置方面,集体股占60%,个人股占40%,个人股实行“一人一股制”,股权采取静态管理,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经营方面,将村里所有的机动地入股到已有的合作社统一经营,按股分红。第二种是资产分红型模式。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按股份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其享有收益分配权。在股权设置上采取动态管理,股权每三年调整一次;在股权管理上实行“增人增股、减人减股”。第三种是资产扩股型模式。就是在股权设置上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股权可以依法依规在家庭内部成员间转让、继承或赠予,但不得提取现金、退股,只限收益分配权,每年按占股比例进行收益分红。
    许夏国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不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今年6月,金湖县委、县政府在连续4年探索试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目前,金湖县正在剩余的94个涉农村(居)全面推进改革工作,计划年内实现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全覆盖。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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