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农村基本完成清产核资清查工作

来源: 时间:2018-12-11 点击数:

    近日,省政府参事室赴扬州市江都区调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据初步统计,281个行政村(居)共核销债权5602.75万元,核销债务10843.65万元,基本做到清查全面、处置科学、成效明显。
    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按照“确权、赋能、搞活”总体要求,我区以落实农民财产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下一步,江都区将组织各镇(园区)开展检查,确保11月底前上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12月底前全面完成。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扬州市发改委)
 

  • 综合保障部:025-83713290

    发展研究部:025-83713053

    咨询服务部:025-83713022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邮编:210000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