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获省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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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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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张家港市及所辖塘桥镇等镇(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8〕131号),原则同意张家港市及所辖9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本轮规划修改,坚持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原则,安排我市“三优三保”专项规划流量指标9928亩(约占苏州大市的四分之一),增划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12915亩。到2020年,张家港可用允许建设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8561亩,基本能保障未来两年的用地需求。
接下来,张家港市将围绕规划目标,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一是,继续推进“三优三保”行动试点,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二是,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确保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