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自然资源局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推进美丽乡村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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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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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是常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常州市自然资源局以全域美丽乡村规划编制为统领、以美丽乡村示范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重点开展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工作要求,常州市自然资源局突出规划引领、强化分类指导、落实示范要求,积极开展示范项目选点、规划指导意见拟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目前,第一批“两区十点”中7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完成核心区建设,其他示范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第二批“三区十点”中8个示范点已完成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其他示范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查工作也在顺利推进,各项前期工作全面展开,为全市乡村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精心编制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统筹全市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需要,2018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常州市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围绕将常州乡村地区打造成“江南水乡地区都市休闲型美丽乡村集聚区、江苏省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的乡村标杆区”的总体目标,充分挖掘不同地区的产业优势、资源特色、文化底蕴,着力构建“一带一廊八片区”总体布局结构,加快形成“三山三湖四田园、三环六线百美村”的美丽乡村特色空间体系。通过打造一批精品示范村庄和一批重点特色区域,综合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最终形成“点上出彩、线上成景、面上美丽”的全域美丽乡村骨干体系。规划至2020年,培育50个精品村(含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打造500个美丽宜居乡村;至2022年,培育80个精品村(同上),打造800个美丽宜居乡村,全域范围内50%左右的规划发展村庄达到美丽宜居乡村及以上标准。
三、有序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依据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常州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力争通过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整体谋划乡村发展空间,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并提出村庄分类建设整治意见,为辖市、区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全域性、系统性的规划引领。目前,溧阳市、天宁区正在试点开展规划编制,计划2020年底前,全市各辖市、区全面完成该项工作。
四、着手启动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近期,省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的相关通知和技术指南,并组织召开了培训会。下一步,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将依据相关要求,有序组织辖市区启动镇村布局规划的优化完善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的村庄分类,对现有自然村庄进行分类优化,明确各类村庄布局,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未来一段时期的乡村地区建设发展提供规划支撑。
五、研究探索村庄规划编制。为提升全市乡村土地资源的保障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土地资源的配置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了《常州市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方案》(简称“660”),在全市范围内聚焦村庄规划、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修复整治、点状供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6个类型,部署开展了60个示范点培育行动。下一步,将加快推进“660”工作,尤其是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护传统村落和生态文明,传承历史文化和地域文化,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凸显村庄秩序和山水格局、自然环境的融合协调,引导常州市村庄建设。
今后一段时期,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将围绕乡村振兴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上述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出自然资源部门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