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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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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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今年我市出台扶持政策,重点对秸秆“还、收、建、用”四个方面进行奖补。
一是“还”,今年继续对麦、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实行机耕作业补助全覆盖,补助标准为每亩10元;二是“收”,对在本市范围内集中收集利用达300吨以上的收集企业、合作组织或个人给予每吨80元的收集补贴;三是“建”,对秸秆收集人新建收集能力达2000吨,全年实际收集达1000吨以上的收储点,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补贴;四是“用”,对本市范围内的企业或粮食烘干主体使用生物质锅炉,消化本地秸秆固化成型燃料200吨以上,给予每吨70元的秸秆利用补贴。
近年来,我市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市场运作、疏堵结合”的原则,建立了以各镇(区、街道)政府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和广大农户及企业(合作社)为主导力量的综合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地推进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等多种方式综合利用,促进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