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启动小微水体“清洁行动” 年内将实现“五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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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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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淳区发布1号总河长令,正式启动2019年度小微水体“清洁行动”,今年内将实现小微水体“无垃圾渣土、无集中漂浮物、无污水排入、无臭味、无违法建设”的“五无”目标。
作为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区,继全区重要水库、骨干河道陆续退出水产养殖,让水域休养生息等一系列水环境治理措施之后,我区再次打响“碧水保卫战”,启动小微水体整治行动。
小微水体指农村塘坝、沟汊、马路边沟、公园池塘等水域。根据区1号总河长令,小微水体整治主要由所属镇街负责,各级河长湖长为第一责任人。小微水体整治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每月通报治理进度和效果,实现规范化管理。目前第一阶段为各镇街对境内所有小微水体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管护单位和管护目标,同时,对未实现“五无”目标的小微水体,制定小微水体治理名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