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以点带面”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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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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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太仓市专门制定了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以“八大工程”为抓手,着力推动城乡全方位融合发展。并将重点任务细化为49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部门。同年8月,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全市将按照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思路,持续培育一批典型示范村,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
随后,太仓市在各镇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试点示范五个方面工作要求,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使各村创出个性、特色,树立乡村振兴“太仓样板”,将城厢镇东林村等12个村(涉农社区)列入首批乡村振兴试点村,并对试点村开展项目化管理。每个试点村结合实际,按照项目化推进的思路,排定重点项目47个。
今年,太仓市在总结第一批试点村工作经验基础上,将充分发挥首批试点村典型示范、推广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力度,3月底,太仓市又将城厢镇永丰村等24个村确定为第二批试点村,并指导各村及时排定试点项目。第二批试点村已紧扣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排定了101个重点项目。其中:涉及产业兴旺的项目26个、生态宜居26个、乡风文明14个、治理有效26个、生活富裕9个。 同时,为保证试点效果,太仓市对标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拟定了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考核细则,设置指标体系,细化量化可操作、导向性、务实性和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工作指标,对工作实绩作出公正评价。
太仓市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旨在通过培养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并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有效提升组织实施水平,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预计2020年,太仓市50%以上的村(涉农社区)将进入试点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