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农业农村局被表彰为全国 “人民满意的 公务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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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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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下午,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市农业农村局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在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全国农业先进集体、江苏省人民满意公务员机关、省和泰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并涌现出一批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等先进典型。
经党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织开展了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是公务员奖励的最高荣誉。在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我省共有6名先进个人和4个先进集体受到表彰。